今天是:

3.3 理化实验中心实验器材损坏、遗失赔偿制度

发布者:韩玉静发布时间:2024-06-05浏览次数:10

1.学生在实验前要清点仪器,如果发现有破损或缺少,应立即报告教师,按规定手续向实验指导老师补领。未经教师同意,不得任意用别的位置上的仪器;

2.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,注意安全。避免粗枝大叶而损坏仪器。

3.如果发现仪器有故障,应立即停止使用,报告指导老师及时排除故障;

4.实验过程中每位同学要爱护国家财产,小心使用仪器和设备;

实验过程中如损坏仪器设备,应视不同情节酌情赔偿。

1由于操作过程中不小心破损赔偿10~30%

2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的仪器赔偿50~8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