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
4.3 理化实验中心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办法

发布者:韩玉静发布时间:2024-06-05浏览次数:10

1.药品要由专人进行管理,对药品的入库出库严格把关。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,禁止吸烟和明火。

2.根据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,分门别类,并以正确的方式存放,易挥发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密封,以防泄漏;易潮解物品应做好防潮防护;长期不用的,应蜡封;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;互相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应隔开摆放等。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或靠近暖气等热源。

3.取用药品时,应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,以防发生意外,严禁尝药品的味道或与皮肤接触。

4.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。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,不可随便乱扔,以免引起严重后果。

5.未经管理员许可,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药品带离实验室或药品室。

6.取用药品时,应以实验所需用量为准,不滥用药品,不浪费药品。实验后废弃药品,应倒入(放入)指定位置,不可胡乱放置丢弃,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或环境,甚至发生意外。